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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发布公告,公布首次苏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估结果:实际参加本次评估的235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中,226位合格,9位不合格。
首次评估不合格的9位代表性传承人,不合格原因大致可分三类,传承人自身意识不强,履行义务不力,造成评估不能通过;部分传承保护责任单位未能充分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传承条件,导致传承人不能独立履行传承义务;部分项目濒危情况严重,后继乏人,传承工作无法开展。据《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市非遗办组织专家每2年进行一次代表性传承人的资质与传承能力及传承绩效考评工作。连续2次传承绩效考核为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的代表性传承人,作出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决定。(来源:江苏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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