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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扩大优质文体消费场景供给、提升江苏旅游目的地吸引力、支持消费新业态新场景融合等,推出一系列奖补措施。
《措施》明确,支持举办高品质演唱会、音乐节、优秀剧目文艺演出、展览、体育赛事等活动。例如,对引进国内外高品质演唱会、音乐节的单位,按在江苏每站的累计售票人次予以最高100万元奖励。
《措施》鼓励旅游企业销售江苏文旅线路产品。其中,对自主推广具有江苏特色的两日(含)以上优质文旅线路,以及推出江苏入境游产品的在线旅游企业,根据全年订单人次和增幅,予以最高50万元奖励。对全年接待研学旅游人天数排名全省前20位的旅行社,予以每家30万元奖励。
《措施》还支持举办文旅体商融合促消费活动、发展文旅新业态新消费、打造“夜经济”品牌。对以“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或“跟着苏超游江苏”为主题集中开展文旅活动的市场主体,按活动现场人数,予以单场最高20万元奖励。(邰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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