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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第一次理事会在南昌召开
发布时间:2019-02-11 09:36 来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02-11
  2月1日,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第一次理事会在南昌召开,标志着江西省文化艺术基金进入启动、实施阶段,全省在管理、资助、扶持与引导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又有了一个新平台、新渠道、新机制。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理事长池红,省广播电视局巡视员、基金副理事长刘玉东,省文联副主席、基金副理事长龙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基金副理事长兼秘书长陈晓平主持会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广播电视局对口相关处室以及文化艺术家代表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全省文化艺术资助评审体制转型的创新之举,是完善全省文化投入模式的一次新探索。
  会议强调,为进一步发挥好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作用,要充分发挥导向引领作用,推出更多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要积极发挥孵化助推作用,让一切文艺创造的活力源泉充分涌流;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不断提高基金使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为推动江西文化强省建设,激发全省文化创新创造活力,2018年11月由省财政厅牵头,报经省人民政府审定,设立了江西文化艺术基金。该基金是2013年国家艺术基金成立后全国第三支、中部地区第一支省级政府文化艺术类基金。
  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作为繁荣全省文化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文化艺术创作人才、推进江西文化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坚持“把握方向、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基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年度申报指南,鼓励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积极申报。
  基金由省财政在现有预算相关资金中整合安排,目前每年资金规模约为3000万元,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现阶段由“一章程五办法五指南”构成,涵盖了戏剧、文学(含电视剧剧本)、音乐、舞蹈、美术等多项艺术门类。组织省内外专家评审,理事会审定,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大类,其中一般项目面向社会开放申报平台,发布管理办法及年度申报指南;重点项目对接全省文化艺术重点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导向。
  即日起《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章程》《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8—2019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8-2019年度文学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8-2019年度青年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8—2019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江西文化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18—2019年度文化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在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正式发布。申报时间为2019年2月1日至3月31日。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在申报期内受理项目申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基金由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理事会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文联的指导和监督,下设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目前由江西省艺术研究院(江西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基金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现场
  江西文化艺术基金的设立,将有利于构建文化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助力文化强省建设,提升文化自信,加快推动全省文化艺术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