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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召开的2013年辽宁省社会文化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确定了2013年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五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省级非遗立法工作,配合省人大做好《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前各项工作,力争《条例》早日出台。制定《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完成全省60个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规划及部分省级重点项目保护规划的编制。制定《辽宁省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管理办法》和《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
二是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和整体性保护,促进保护、传承和利用。巩固成果,力争一个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鼓励各地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的申报和推荐。
三是加强代表性项目的评审和认定,促进项目保护工作健康有序。组织开展我省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初选工作,力争有更多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
四是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活动,全面宣传和弘扬辽宁优秀传统文化。参加全国“春节文化特色地区”评选,对全省各地2013年春节期间开展的有较大影响的传统文化活动向文化部推荐为“春节文化特色地区”。组织优秀非遗项目及节目参加文化部举办的第四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展示等活动。在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期间,举办辽宁省非遗展示展演月活动,组织开展第八个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
五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组织各市及项目保护单位做好2013年国家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加强非遗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督查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来源:辽宁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