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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取得新成效
发布时间:2013-07-30 10:02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张弛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3-07-30

  按照中央建立“权责分明、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的总要求,辽宁省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建设,全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文化市场监管能力大幅提升,监管水平显著提高,确保了辽宁省文化市场平安有序、繁荣发展。 

  一、执法力量显著增强。市、县两级建立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全省共建立执法队伍80支,其中地市级14支,区级22支,县级44支;编制执法人员1327人,比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前增加370人,增长38.3%;执法车辆配备得到加强,全省共配备执法车辆108台,比综合执法改革前增加32辆,增长42.1%。推进综合执法队伍“五个统一”建设,实现了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装备和统一执法文书,树立了专业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 

  二、执法体制逐步理顺。围绕成立“一个机构”、健全“两个机制”、推进“三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强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建设,逐步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统一考评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四统一”工作格局。在法规建设方面,明确了综合执法机构文化市场统一执法的法律地位、权限来源、基本保障及主要制度等内容,统一采用委托执法。在制度建设方面,建立和完善了四大类十八项基本制度,并结合辽宁省实际,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了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区域执法协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件督查督办、12318举报处理等方面的制度。明确执法标准,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构建起统一规范、科学完备的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做到职责清晰、管理规范、执行流畅、监督有力。 

  三、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大力开展以案施训、集中授课、异地交流、技能比武、考核激励等培训活动,每年培训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大幅提高综合执法能力。以开发应用网络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综合执法数据报送、培训考试和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为依托,加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建设,提高了执法培训与执法工作效率,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三年期间,全省共出动综合执法人员111.7万人次,检查经营单位71.6万家次,受理举报4754件,责令经营单位改正13697家次,立案调查10173件,移交案件169件,办结案件9054件,警告经营单位19462家次,责令停业整顿3342家次,吊销许可证155家,罚款2133.6万元。 

  20102012年,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大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被文化部表彰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先进单位”,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鞍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被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表彰为“文化体制改革先进单位”。沈阳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规范化建设经验在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上进行了介绍。(来源:辽宁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