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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推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6-03-21 14:22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03-21

  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转型升级,加强信用监管,营造和维护良好的文化生态,依据全国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分级评定标准,辽宁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联合省网络文化行业协会,于3月18日制定下发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星级管理工作。

  星级管理由省市两级行业协会牵头组织实施,行业协会、文化行政部门和综合执法机构相关人员组成评定小组,具体负责分级的评定,颁发星级标牌。星级管理设定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级别,省级负责五星级评定,市级负责三星、四星级评定。今年4月10日前将完成首批五星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评定,7月底完成其他星级评定工作。(来源:辽宁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