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公布2012年十大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2-02-22 09:2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2012-02-22
一、创新机制和措施,加强舞台艺术创作和精品生产
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坚持一手抓艺术精品创作生产、一手抓群众性艺术普及活动。第一季度召开全区舞台艺术创作会议,部署“十二五”全区舞台艺术创作工作,出台《加强舞台艺术创作意见》和《全区“十二五”舞台艺术创作规划》,成立全区舞台艺术专家委员会。加大舞台艺术创作和精品生产规划、研讨、论证、指导、支持力度。重点抓好舞剧《东归英雄》、《安代魂》、曲艺情景剧《江格尔》等3—5台剧目创作,同时推出一批优秀中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加强艺术院团管理,制定《全区专业艺术院团评估管理办法》,进行第五次全区乌兰牧骑评估。对全区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支持鼓励民营艺术院团发展,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形成不同所有制艺术院团共同发展的格局。
以培养全区艺术院团职业化、复合型管理人才为目标,加强全区艺术院团和乌兰牧骑人才建设。举办全区艺术院团和乌兰牧骑管理人员培训班、全区乌兰牧骑小戏小品编导培训班。召开纪念乌兰牧骑成立55周年座谈会,开展文艺理论建设。
繁荣演出市场,推动优秀艺术作品“走下去”、“走出去”。围绕庆祝十八大召开,在2012年夏天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举办艺术院团演出季,展示近年来全区舞台艺术创作成果,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低票价或免费文艺演出。继续打造“百团千场”下基层慰问演出这一文化惠民品牌活动,组织三级艺术院团下乡演出,全年不低于5000场。与有关部门、院校合作,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积极推动内蒙古演出院线建设,扩大商业演出规模,增加演出场次,提升演出品质,组织参加国内外有影响的演出交易活动,推动更多优秀剧节目“走出去”。继续加强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内引外联,通过保利院线平台,推动舞剧《草原记忆》和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蒙古族青年合唱团等在保利院线巡回演出。
开展重大艺术活动,打造民族文化节庆品牌。一是办好第九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展演、乌兰牧骑(剧团)优秀小戏小品专场演出和乌力格尔展演;二是按舞蹈、声乐、器乐、小戏小品等不同艺术门类,每三年定期举办一届艺术专业品牌比赛,今年举办全区舞蹈比赛;三是举办第二届内蒙古自治区二人台艺术节;四是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其它全国性重大艺术活动。
推动苏木乡镇小剧场和露天舞台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全区“十二五”时期苏木乡镇小剧场和露天舞台建设规划方案》,用三年时间在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乡镇建设小剧场和露天舞台,方便各级艺术团体下乡演出和当地群众开展文艺活动,为基层群众享受更多更好的文艺产品和服务提供阵地和平台。
二、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体现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依循“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思路,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召开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启动“公共文化体系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完成软件系统设计,完善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调查数据,不断充实和扩大自治区文化资源数据库。加强文化数字建设,着力推动“彩云工程(全区数字化图书馆建设工程)”,力争年内基本完成自治区图书馆数字化建设一期工程;推进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 加强文化馆、群艺馆、文化站和社区文化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完善机构,充实人员,强化服务。加快基层公共电子阅览室设备配置进程。
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工作,加强对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免费开放工作督导检查。举办全区首届农牧民文化节,开展群众乐于参加、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推进全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工作,加强师资培训、教学内容、培训基地建设。
三、重点扶持一批重大项目,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积极引导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发展,走规模化、聚集化的道路,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开展第三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命名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发展战略。以“两圈一带多点”、京蒙合作、沿黄沿线等区域合作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重点打造呼包鄂核心文化产业集聚区域。加强文化产业项目规划、发挥东中西部各自优势。规划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加快发展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动漫游戏、文化科技等文化产业门类,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培育文化产业战略投资者。
继续推动政银合作向纵深发展,运用金融手段促进文化产业发展。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联合制定《“十二五”全区文化产业融资项目规划》。启动建设文化产业项目信息资源整合平台,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人才培养平台和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发展助力。
建立文化产业产、学、研基地。联合教育厅等有关部门举办全区动漫大赛,推动动漫产业发展。举办中蒙俄韩朝文化产业博览会,宣传推介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成果。加强文化产业理论研究,加强人才培养,举办高水平文化产业培训班。
四、建设传承体系,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坚持保护利用、传承弘扬并重,稳步实施一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努力推动文物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元上都申遗的冲刺工作,确保2012年7月,在俄罗斯圣彼得堡召开的第36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投票获得通过。做好巴彦淖尔市阴山岩画群、赤峰市辽代大遗址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前期工作。开展文物大遗址考古公园建设,加强明清古代建筑、中东铁路遗址、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建筑和长城等文物遗址保护工作。继续大力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抢救维修保护一批古代和近现代文物建筑、民族建筑、工业文化遗产建筑等。运用现代科技方法,改善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各级博物馆的文物保护、收藏和安全防护条件。建立全区文物保护数据库和信息中心,编制一批大遗址保护规划,使我区具有重要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代墓葬和古代城址,不断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的文物保护项目。
加强民族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加大对全区民办博物馆的扶持力度,推进生态、社区博物馆建设。强化市场监管,逐步规范社会文物管理。持续开展基层文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文化遗产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文化遗产知识宣传普及工程。
以贯彻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契机,着眼于抢救性、整体性、生产性保护,努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在全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健全保护机构,加强名录体系建设。完成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民俗馆、传习所等基础设施建设调研。实施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出版计划,出版《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蒙古族服饰艺术》、《蒙古族长调音乐》等成果。组织评审第三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组织申报国家级项目。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命名传承户,加大对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濒危项目的保护。进一步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计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研究,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传统节日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演展示活动。加强国际合作,开展实质性的联合保护行动。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强古籍保护,加快推进古籍普查登记工作。
继续依法加强文物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和机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的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进程,推动《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进入立法审议项目。
五、坚持规范与促进并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
全年计划开展4次专项整治行动。第一季度开展“两节”、 “两会”集中整治行动;第二季度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第三季度围绕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第四季度开展打击黑网吧、黑游戏厅专项行动。
定期发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要点、综合执法工作通报和网吧监管平台监管通报,不定期发布非法网络音乐、网络游戏产品及违法网络文化单位黑名单,重点督办各地网络文化市场重大案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建立跨省区重大案件通报机制。
贯彻《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的通知》,引导和规范艺术品交易活动,落实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管理制度。推进网吧连锁工作,进一步调整优化网吧市场结构。研究调整电子游艺机市场管理政策,落实游戏机机型准入制度及总量规划。研究制定开发区、矿区、口岸和农村乡镇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加强对旅游景区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监管,推进文化与旅游的融合。
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推动严肃游戏等格调健康的网络游戏作品的生产传播,落实完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文化行政部门职能,加大营业性演出、娱乐、艺术品、网络文化等市场的行政审批和监管力度,加大对大型演出活动的审批和监管。
全面应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建设全区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推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执法数据和执法信息报送系统,建立完善以12318为标志的文化市场举报监督咨询服务体系。督导基层严格依法规划文化市场经营场所,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落实经营场所信息及时录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公系统的要求。
贯彻《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继续实施“文化市场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建立综合执法队伍人员和执法机构数据库。组织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负责人培训,提高综合执法机构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组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案卷评比。积极备战2013年全国文化执法大比武。
六、理顺体制和机制,全面推进艺术院团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转企改制为中心环节,按照“保留一批”、“转企一批”、“整合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的路径,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确保2012年上半年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组建的各项工作。完成内蒙古演艺中心建设,年内投入使用。
全面完成盟市、旗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组建,落实各项改革措施,理顺工作体制,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建立自治区级层面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核体系,着力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研究制定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力争将综合效益评估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财政投入的依据。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文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一步创新文化与科技融合工作的发展模式,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进一步提高文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七、提升文化对外交流层次,不断提升草原文化的影响力
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继续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对外文化工作战略规划、管理协调、示范引导三方面的主要职能,构建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文化交流格局。积极开拓国际国内演艺市场,继续开展与驻外中国文化中心的年度合作,拟合作国家为非洲的毛里求斯,合作项目包括演出、展览、培训、讲座等。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文化交流,赴澳门参加文化部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日活动。大力开展与周边国家如俄罗斯、蒙古、韩国的文化交流活动。9月至10月,参加中国文化部在俄罗斯举办的“中国文化节”及“中国文化节--内蒙古文化周”活动;春节期间,赴泰国进行“欢乐春节”演出活动等。
八、加强人才培养,不断壮大文化艺术人才队伍
深入贯彻人才强国战略,以造就高层次领军人物和高素质文化艺术人才队伍为核心,不断加强文化艺术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造就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规模宏大的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加强经营性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加强高层次文化艺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继续完善“走出去”、“请进来”的干部培训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人员培训力度,在继续选派党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学习深造的基础上,将选派对象扩展到文化产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市场营销人员。继续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重视发现和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鼓励和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
扶持优秀中青年文化人才主持重大课题、领衔重点项目。推荐我区文化名家参与国家重大文化项目首席专家选拔,造就一批民族文化人才代表人物。深化职称评审改革,做好全区艺术、群文、图书、文博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完成全区文化艺术人才的各类统计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着手培养善于开拓文化新领域的拔尖创新人才、掌握现代传媒技术的专门人才、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适应文化走出去需要的国际化人才。
九、加强文化政策研究,积极争取各项资金,为文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文化政策研究工作,为决策提供参考。认真做好《自治区文化厅“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文化法制建设,积极推动文化建设法规以及配套法规的立法进程。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扶持文化发展的政策,通过设立文化专项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实行税费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对我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经费保障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为文化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积极争取各类资金和项目,以加强经费保障和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为重点,为文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努力构建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经费保障机制。抓好预算管理,创新投入方式,确保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落实。
十、加强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为文化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
以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发挥文化单位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把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2012年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区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区直文化系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把理论知识运用到文化改革发展具体实践中去,推动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知识更新等内容的宣传、学习,重点加强文化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重点抓好窗口单位为民服务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为基层服务的水平。继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搞好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培养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习惯。
加强文化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专项资金使用、行政审批、重点基建工程招投标和文艺评奖评审活动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腐败行为。同时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工作,健全信访处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党务公开,从体制上加强工作监督。进一步加强文化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理论业务素质。做好维稳工作,为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继续做好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