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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部署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与大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13-03-20 09:47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张弛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3-03-20

  312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下发通知,决定2013年在全区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410月份开展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强审批行为监督,为社会提供文化市场优质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文化消费和权益保障诉求。  

  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健全行政审批文书案卷和管理、加强行政审批行为监督、提升行政审批人员履职能力五个方面。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的重点,一是审批权限。检查审批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从事行政审批。二是审批条件。检查文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设定的条件受理申请,是否存在变相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材料,是否存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事项违规予以许可的行为。三是审批流程。检查是否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流程审批,是否存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及时受理、擅自增设行政审批环节的行为。四是审批效率。检查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决定,是否存在延期和超时行为。五是审批公开。检查是否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申请书示范文本和材料目录在办公场所和政府网站公开,并向社会公示行政审批结果。六是审批保障。检查是否配备符合审批工作需要的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及相关办公设施。 

  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大检查采取对审批机构现场检查、对审批案卷核查、对已审批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抽查和访谈、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邮箱等方式。通过座谈、电话回访、问卷等途径调查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审批行为的满意度,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将此项工作列入今年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重点内容,纳入年度考评体系。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建设,确保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大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确保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与大检查扎实开展,自治区文化厅成立了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细化了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自查、全区交叉检查、迎接文化部检查、总结通报等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