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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是第八个“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文化遗产与全面小康”“人人都是文化遗产的主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组织全区各地文化文物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内蒙古主场城市宣传采取申办机制,今年主场城市是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主场城市宣传活动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和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活动内容包括广场文化活动、馆藏文物精品展示、文化之舟—内蒙古数字化流动博物馆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可移动文物普查宣传等。
全区各地文化文物部门和文博机构围绕宣传主题和内容,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在文化遗产日,悬挂张贴了展示2013年度中国文化遗产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海报和标语,并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了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册。举办了展览展示、讲座、比赛、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还与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手机报、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合作,进行了广泛的普及宣传。
内蒙古历史悠久,是草原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和承载地,既有珍贵的物质文化遗产,又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全区不可移动文物21099处,世界文化遗产1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0处,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5处,旗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0处。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项,国家级的63项,自治区、盟市和旗县级的2700多项。还有古代岩画3万余幅,历代长城7500公里。12个文化生态保护区、67个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以及5个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这些数字表明,内蒙古是一个重要的文化遗产大区。所以,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文化遗产,始终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近年来,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内蒙古自治区文化(文物局)组织全区文化文物部门,先后实施了包括文物调查及数据库建设、大遗址保护、古建维修、珍贵民族文物征集、博物馆建设与免费开放、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长城资源调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建设等工作,并取得了实效。(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