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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一是扶持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制定并出台《东胜区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认真落实国家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法规,在金融、财政、税收、土地等政策方面给予必要倾斜,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各级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提高自身发展能力。
二是有效整合演艺资源。推动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原创剧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转制院团发展,提高演艺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自治区国有艺术院团文化体制改革的示范点和典型。继续将大型民族舞剧《不落的太阳》推向市场,积极申报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
三是强化文化服务和管理。继续巩固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启动运营新图书馆部分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重点打造10个特色精品文化社区、15支特色精品民间文艺表演队伍,着力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加大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和完善行政服务功能,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准入门槛,坚持培育与规范相结合,先发展、后规范,促进繁荣。
四是加强文化与其他领域融合发展。推动文化与信息、科技、金融、旅游等产业门类融合发展,培育新的文化产品类型和新兴业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核心技术,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全面启动东胜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配套办法的编制工作,打造旅游文化品牌。(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