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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83号)。
该《实施意见》是推进内蒙古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文件。《实施意见》分为总体要求、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和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运行管理机制和加强组织实施五部分,提出了“坚持导向,服务大局;政府主导,合力共建;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增强服务,突出效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增强活力”的基本原则,并确立了到2020年,全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嘎查村(社区)普遍建成宣传文化、广播电视、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设备完善、功能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工作目标。同时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内容、标准、服务功能、资金、队伍建设等也都提出了要求。(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