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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文化市场经营业主的自律作用,推进文化市场环境良性发展,近年来,宁夏吴忠市探索出一条“执法+协会”的管理模式,通过吴忠市文化市场协会和吴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的共同合作,寓管理于服务以服务促管理,有效引导和规范文化市场健康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了文化市场发展的新常态。
一、协会引导行业蜕变。吴忠市文化市场协会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厅、打字复印、印刷企业、电子游戏机经营单位等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自愿发起,目前下设网吧、娱乐场所、印刷技术与出版物发行业3个分支机构。从2012年开始,协会与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依法经营、维护公平、和谐共建”的原则,在市区(利通区)范围内积极探索“执法+协会”管理模式,注重激发文化市场行业自律意识,指导和帮助协会强化自身建设,并相继开展了“三统一、一评级”(“三统一”:在各经营场所统一悬挂“文化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统一悬挂“警示标志”和统一悬挂“行业制度牌”;“一评级”:在各经营单位开展评星定级活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消防技能培训”和“爱心助学·圆梦行动”等系列活动,不断改善经营模式,提升行业整体形象。为了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协会每年组织开展两期文化市场经营业主集中培训班,对文化市场法规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心理调试与心理健康、经营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和实地演练,并定期向经营业主提供反映文化消费新形势的信息,切实提高了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经营业主依法经营意识。目前已经累计培训经营业主1600人次,实现了文化市场法律法规100%全覆盖。与此同时,协会还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与每个会员单位签订了《自律公约》、《安全责任书》等协议,成立协会行业巡查队,积极配合执法队开展文化市场各类检查和专项行动,引导和约束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规范经营,并经常开展行业内部自查自纠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各行业自查自纠活动不少于15次,查纠面达100%。据统计,2014年协会共出动行业巡查人员2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500余家次,下发整改建议书1200余份,协助配合执法队处罚违法违规案件82件,有效规范了文化市场经营秩序。
二、打开网吧行业新局面。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与协会之间实现了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理顺了双方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了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协作管理体制,有力地促进了吴忠市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繁荣发展,开创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以网吧行业为例,网吧行业协会制定了《吴忠市网吧行业协会章程》、《吴忠市网吧行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和《吴忠市区网吧协会管理》等规定,并建立了日常巡查等级制度,在重大节假日和日常评比活动中分批次、分区域、分时段对上网服务场所进行密集巡查。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上网服务场所经营行为,曾经存在价格竞争、行业约束力差等问题,经过执法监管、协会自律、自我协调等方式迎刃而解。
2012年,执法部门还和市文化市场协会共同成立了吴忠市星级评定小组,对市区的32家网吧开展评星定级工作,对上网服务场所区分等级,形象、直观地向社会公告分级情况,逐步规范网吧行业的经营秩序,有效地推动了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7月,“评星定级”活动在宁夏全区推广,并被吴忠市委宣传部评为“2012年度宣传文化系统创新奖”。在规范网吧行业经营行为的过程中,“未成年人上网”成为协会的重点治理领域。一方面协会要求网吧悬挂“禁止未成年进入”的警示牌,实行指纹验证登录方式上网,并启动网吧市场视频监控;另一方面,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在市区聘任了20名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组建了行业协会巡查队,对经营场所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及时举报,经执法部门查处后,召开行业协会共同商议和票决,依法予以合理处罚,调动了会员互相监督和自我约束的主动性。此外,执法部门也提高了执法力度。每天有两个巡查小组,按街道片区划分,要求每周巡查上网服务场所不少于两次,高频率、高密度、分时段巡查,针对接纳未成年人的上网服务场所,均按照相关法规给予上线重罚,增加上网服务场所违规成本,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同时也保护了知识产权及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杜绝网络文化垃圾的传播、浏览、查阅等,促进了网络文化健康发展。通过协会与执法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网吧方面的投诉举报和案件数量明显减少,2012年受理文化市场投诉举报30余件,上网服务场所占95%,查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7件;2014年受理文化市场投诉举报40余件,上网服务场所占59%,查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1件。
三、“执法+协会”的有益探索。吴忠市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行业自律作用,将协会工作与文化执法部门的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引导经营单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证了文化市场的依法有序经营。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吴忠市区(利通区)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386家,其中网吧32家,歌舞娱乐市场经营单位195家,包装印刷(含打字复印)104家,其他经营单位55家,从业人员3500余人,已基本形成了娱乐、演出、音像、电影、广播、文物、艺术品、网络、印刷业、出版物等门类齐全的文化市场体系。协会成员认为,协会之所以能在文化市场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关键在于吴忠市文化市场执法部门能够正确认识到行业协会在文化市场执法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转变以往的管理模式,把适合行业协会做的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承担,并严格按照章程等制度规范协会内部管理,让协会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服务的职能作用,为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基于这一共识,协会的会员通过逐步规范经营,倡导行业新风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意识不断增强,为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构建和谐安全的经营环境,维护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协会已经搭起了政府与业主沟通的桥梁,增强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与业主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化解执法冲突,在行业自律的基础上,在日常巡查、执法办案等方面协助执法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执法+协会”文化市场管理模式的成功探索和运用,已深深烙印在文化市场协会各会员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当中,对引导广大经营业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促进行业发展和形成一种长效管理机制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根据这一模式,执法部门和协会共同为吴忠市文化市场制定目标规划,合理布局经营规模和区域,逐步使多元化、新业态、复合型的经营模式和积极健康的行业形象成为全市文化市场发展的新常态,实现了文化市场各行业的科学和可持续发展。(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