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5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了自治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蔡国英主持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崔晓华及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今年1月,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印发后,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对贯彻落实工作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要求把出台自治区《实施意见》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组成起草组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参考国家有关标准、借鉴东部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形成了自治区《实施意见》(初稿),并多次征求各相关部门及市、县(区)文化部门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完成《实施意见》(审议稿),提请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审议。在专项小组会议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实施意见(审议稿)》及《协调机制工作方案》的整体思路、具体措施、任务分工等给予了肯定,同时结合各自业务实际提出了一些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会议原则通过自治区《实施意见》和《服务标准》、《协调机制工作方案》两个附件。蔡国英常委就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在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牢固树立“大文化”理念,充分吸收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统筹整合好各部门资金、资源、项目。二是《实施意见》要更注重具体化和可操作性,能够明确的要明确下来,该具体的要进行细化,表述严谨,增强可操作性。三是要求各相关单位于4个工作日内,认真负责地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增加具体项目,文化厅汇总后于5月22日完成修改,以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名义提交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文件下发执行。(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