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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共7部分24条组成。同时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年—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标准》)。《实施意见》《实施标准》的印发标志着宁夏回族自治区在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文件精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方面迈出坚实步伐,为加快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供了政策保障。
《实施意见》遵循国家《意见》,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了“五个统一”:一是全国标准与宁夏特色相统一。把“保证国家兜底、体现宁夏特色”作为《实施意见》的基本定位,围绕中阿博览会承办地、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以及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等平台实施一批重大文化项目和文化品牌工程,形成既有基本共性又有民族个性的标准指标体系。二是保障基本与促进公平相统一。盯住中南部9县(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和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不足两个“短板”,借助中央专项支持,集中实施精准文化扶贫项目,推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三是把握需求与有效供给相统一。针对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效能不高、供需错位等问题,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建立群众需求反馈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相适应、相统一。四是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强化各级政府主导责任,明确服务保障底线,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社会化格局。五是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统一。《实施意见》制定与“十三五”规划编制紧密结合,统筹设计,同步推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文化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实施意见》的标准指标,将管当前与指导长远有机统一起来。(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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