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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在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中,坚持建立并逐步完善覆盖全省、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特色公共文化服务滋养百姓幸福生活。截至2012年底,青海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已建成了140个乡镇基层服务点和覆盖全省4170个行政村的基层服务点;送书下乡工程向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配发图书35万册,总价值达309万元;投资91万元,为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单位和艺术表演团体配备了14辆流动舞台车;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始统一执行新制定的服务标准……无论身处城乡,青海人都有一个突出的感受,那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越来越丰富。
文化服务有了标准
虽已进入隆冬季节,但格尔木市图书馆的阅览室内仍座无虚席——自2011年5月格尔木市图书馆实施公共空间设施场所全部免费开放以来,图书馆流通人数(次)突破了2.1万人(次),借阅图书近2.14万余册(次);西宁市城西区文化馆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文化爱好者免费举办舞蹈、戏曲、摄影等培训班,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文化素养,还造就了一批懂文化、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成为各类文化团体的中坚力量……
大力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是建设文化名省的重要内容。自2011年文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以来,截至目前,青海省44个图书馆、51个文化馆、353个乡镇文化站都已实施了免费开放。而从今年1月1日起,青海省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开始统一执行由该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制定的《青海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青海省文化馆服务标准》、《青海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这是青海省首次对“两馆一站”的服务标准予以规范。新的服务标准包括服务基础设施与服务环境、服务对象与设施开放时间、服务内容与方式、服务管理与监督等,服务标准规范了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工作标准和服务内容,并做了具体量化,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具体职能。
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
金碧辉煌的青海大剧院、古香古色的青海博物馆……一幢幢标志性的文化建筑让许多青海人为之自豪。但更让他们感觉实惠与温暖的,是遍布城乡、就在身边的各类文化场所。
青海省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近年来把设施建设工作更多地放在基层,工作重心也开始向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转移,“一个社区一种文化、一个社区一种特色,把文化送到群众家门口”已逐渐成为乡镇社区文化发展的新格局。比如,近年来,西宁市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资金多元投入的方式,建成了各类主题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百姓大舞台等文化活动场所,同时市财政每年投资2000万元专项资金,采取贴息、奖补等方式,累计投入近亿元,加快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了一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群众集中居住区修到哪里,文化社区就建到哪里,特色活动就开展到哪里”成了西宁市社区文化建设的突出特色。另外,西宁市还完成了全市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的全覆盖,公益性电影放映实现了每村每月不少于一场,建成了“数字西宁”市民网络学习中心,基本实现了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
特色活动形成“磁场”效应
使文化服务尽可能广地覆盖到全省各地,是青海省一直以来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努力方向。为此,全省各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围绕基本文化服务功能,先后开展了流动服务、网络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具体包括:加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对象化服务;组织各种形式的公益性文化活动,把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送到城乡基层;在全省建立起以流动图书馆、演出车、电影队为主体的流动文化服务体系。同时,一大批民间文艺队伍应运而生。目前,青海省有农牧民自办业余剧团、民族歌舞队、曲艺队等114家,演职人员3500余人,他们常年活跃在基层乡镇,丰富着群众的文化生活。
青海省文化馆在近几年的文化工作中,着眼于职能的转变,经过改革创新,已成为全省群众文化活动的巨大“磁场”。该馆通过举办和开辟社火、舞蹈、民间刺绣、合唱、服饰表演、摄影等培训班和大讲堂,加大为基层和社会服务的力度;通过开展全省青少年才艺大赛,积极融入青少年道德体系建设;通过组织举办“欢乐乡村”“农民工专场”“残疾人专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服务领域和社会影响,有效地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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