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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多措并举,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明显提高,制定的程序逐步规范,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举办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培训班,为增强机关工作人员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报备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及时印发了《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熟练掌握法定程序、审查监督等作出明确要求和规范,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严格程序报备。明确由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并经广泛征求意见、调研论证交厅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厅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决定,以厅文件形式发布。同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经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目前,该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37件。2010年以来共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四是全面开展清理。对该厅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4次集中全面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37件,并经认真研究审定,提出保留20件、废止1件、失效1件、修订15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工作已纳入省政府部门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该厅不断加大日常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由工作人员检查各处室规范性文件是否应备必备,及时督促未报备处室按期报备,切实提高了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和时效性。六是加强沟通指导。不断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寻求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特别是在日常工作中,对于规范性文件甄别不准,报备程序不清等问题,及时与省法制办沟通,为顺利开展规范有效的报备和清理工作提供了有效保证。(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新闻出版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