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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03 08:51 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08-03
  近日,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与青海省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的通知》,就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设立、规范建设运营、重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旨在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指导支持全省各地特别是已摘帽的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充分依托各类传统工艺带动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和稳定增收的独特优势,设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发挥非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扶志”“扶智”作用,帮助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与学习传统技艺,激发内生动力,有效促进就业,持续增加收入,助力精准扶贫。
  《通知》明确规定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条件,即符合依托一项或几项覆盖面广、从业人员多、适于带动就业、具有较好市场潜力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优先支持依托列入国家和青海省传统工艺振兴目录的项目建设非遗工坊,有建设、运营非遗工坊的牵头企业、合作社或带头人;有建设非遗工坊的必要场地和水电等基础条件;能够有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家庭参与就业,工坊吸纳贫困人口用工占比不低于从业人员30%等条件。
  《通知》明确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本着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的原则,各地要因地制宜推进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广泛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对符合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设立条件的会同扶贫部门加挂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牌子,并抓紧录入到青海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及时享受就业相关扶持政策,持续扩大覆盖范围和人群。年底,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扶贫开发局,在各市州认定推荐的基础上复核公布一批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辐射引领全省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建设。二是以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为主,各地区专项培训为辅,面向贫困地区非遗传承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非遗扶贫带头人和脱贫中坚力量,逐步建立稳定、长效的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培训机制。三是各地结合实际,组建由设计师、专家、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相关企业等为主的专家团队,具体对接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帮助开发设计产品、提升品质,对接市场需求,提高产品附加值。四是各地联系引进相关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多种形式,扩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产品销售渠道;开设“非遗+扶贫”网上商城,帮助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开通线上销售渠道。结合各地实际依托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对接3A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游客服务中心等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产品销售点,对接市场,广开销路。五是积极协调各类媒体加强对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助力精准扶贫优秀实践案例、代表性人物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激发参与热情,增强文化自信,营造良好的非遗保护传承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