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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非遗”再启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1-08-24 09:14 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杨倩
信息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08-24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加强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部署。《意见》进一步强化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导,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非遗保护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从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三个方面明确了13项主要任务,强化了制度政策保障,是做好新时代非遗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研究形成具体举措,抓好《意见》各项任务要求的细化落实,全面提升非遗系统化保护水平,助力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精神力量。一是强化党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加强和巩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牢牢把握非遗保护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传承人主体地位,推动非遗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认同感。二是聚焦体系建设,夯实非遗保护基础。建立调查记录体系,全面落实省级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系统记录,推进数字化和大数据建设。优化省、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建立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和履约工作。提升代表性传承人认定、评估和动态管理水平,培育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全面推进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五年内建设10个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加大对造纸、年画、川菜、川剧等特色小镇的指导,创建一批“非遗在社区”示范点,探索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非遗区域性整体性保护管理机制。提升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建设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非遗体验基地、非遗传习所和有条件的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配套建设传承体验中心,健全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三是强化转化利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非遗保护传承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加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中的非遗保护,发挥非遗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动非遗合理转化利用,振兴传统工艺,认定建设一批省级传统工艺工作站、省级非遗就业工坊;深化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培育“天府旅游美食”“非遗之旅”等非遗体验、研学文化和旅游品牌,打造各地特色非遗旅游线路产品,推动非遗进景区。加强红色文化相关非遗项目保护,鼓励创作红色文化相关作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地区非遗保护,搭建学术研讨交流平台,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中华文化认同。四是加强传播普及,弘扬非遗时代价值。拓展传播渠道,建设四川非遗宣传矩阵,对保护单位、传承人开展新媒体传播培训,提升互联网时代非遗传承传播能力。利用春节、羌年、火把节等各民族传统节日,以及“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文化和旅游节会组织非遗宣传展示展销活动,在黄河流域、巴蜀文化和旅游走廊等搭建区域性宣传展示平台,持续高水平办好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等国际性文化节会活动。与驻外使馆、海外中国文化中心、院校合作,以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外和对港澳台非遗交流传播活动,研发涉外非遗体验、研学旅游产品,加大向国际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四川非遗保护实践成就的力度。五是建强工作力量,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常态化组织非遗管理干部集训,加强非遗保护人才队伍建设。以院校研培、职业技术培训、师带徒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实践能力。持续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开展轮训,强化履约意识和能力。加强纵向横向合作,提升非遗专家智库建设水平和决策咨询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