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和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助推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发展,日前,青岛市出台了《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和扶持专项资金将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重点扶持。一是持符合国家、省和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二是政府鼓励投资,能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三是明显提升青岛文化创意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迅速壮大文化创意产业规模,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高端化、国际化和新兴文化业态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支持方式主要为股权投资、风险补偿、奖励补助等。
该办法共七章17条,其中对扶持资金的管理明确由青岛市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配,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文广新局确定扶持方向和重点。(来源: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