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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长三角地区网吧市场一体化建设取得新成果
发布时间:2012-12-26 10:40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2-12-26

  为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一体化建设进程,经过大半年的酝酿与沟通,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的指导下,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牵头,会同江苏省文化厅、浙江省文化厅于近日在上海共同签订了《加快长三角地区网吧市场一体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该《若干意见》的签订,是江浙沪三地文化主管部门首次打破行政审批壁垒、探索区域文化市场一体化建设的创新之举。此次签订的《若干意见》主要实现了以下四项机制创新: 

  建立网吧连锁资质互认机制。按照《若干意见》约定,江浙沪三地文化市场管理部门之间将在全国率先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企业资质相互认定的先行先试工作。即:两省一市任一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本地网吧连锁经营企业,无需到其它两省(市)省级文化行政部门重新办理资质认定手续,即可在长三角地区享有全国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的同等待遇,在长三角地区跨区域开展网吧连锁经营业务。这一互认机制的推出,打破了现有审批政策中关于“本地连锁企业必须在外省市拥有门店才能成为全国网吧连锁企业、只有全国网吧连锁企业才能在外省市开设门店”的规定。 

  建立网吧落地同等待遇机制。按照《若干意见》约定,江浙沪任一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认定的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均可持认定文书原件到其余两省(市)开展业务,在门店开设、整合兼并、指标发放、政策激励等方面与当地网吧连锁经营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一审批机制的推出,将使长三角地区的本地网络连锁经营企业不再需要通过购买牌照或购买部分股权等方式在异地“借壳”经营,可以在同等条件、同等待遇下充分开展良性竞争,特别有利于像上海网鱼网络这样的优秀连锁经营企业在更大空间做强做大自身品牌。 

  建立网吧市场管理联动机制。按照《若干意见》约定,江浙沪网吧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开展业务应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落地,遵守业务开展所在地文化管理部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并及时将门店开设情况向所在地及原认定的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进行备案。三地文化行政部门也将在此基础上建立区域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管理动态抄告制度,在连锁网吧认定、门店审批及行政处罚情况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这一监管机制的推出,有效加强了三地文化主管部门对区域文化市场的协同监管力度,确保网吧连锁经营企业异地经营的规范有序,并将在此基础上逐步探索实现区域文化市场管理的“无缝对接”机制。 

  建立网吧市场培育合作机制。按照《若干意见》约定,江浙沪三地文化主管部门还将根据长三角地区网吧市场发展的现状与特点,从审批、管理、税收、人才等方面入手,共同研究制定区域网吧市场发展的扶持政策。这一合作机制的推出,将有利于推动网吧市场发展所需要素在区域内实现更加自由的流动与高效的配置,从而在“十二五”期间,联手培育出一批立足长三角面向全国、具有品牌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的优秀网吧连锁企业,成为全国网吧连锁经营企业的骨干力量。(来源: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