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全国文化金融合作会议精神,上海市文广影视局拟于近期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东方惠金、上海东方汇融等就上海市如何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开展专题研究,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上海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主要有六个方面:
一是开展上海文化金融合作发展路径研究。针对文化与金融合作的顶层设计,政策导向,创新文化金融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区域设立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搭建文化与金融对接平台等进行研究。为文化与金融合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二是探索建立上海的文化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商研究《意见》中提出的“支持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的落地政策,探索建立上海的文化银行,提升金融资本对文化产业的专业化金融服务水平。
三是积极争取成为首批全国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将择机在全国选择部分文化产业发展成熟、金融服务基础较好的地区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上海将积极争取申请自贸区、张江文化产业园区作为首批全国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在实验区内,探索建立政府、文化、金融等多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引导和促进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搭建文化金融服务平台,完善文化金融发展环境,集中优势资源先行先试,探索出一条符合上海特点的文化金融创新模式之路。
四是加强文化金融公共服务。依托“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编制上海文化产业重点融资项目目录,建立上海文化企业融资项目库。积极与金融机构开展项目对接,建立融资项目推荐机制,促进文化金融的有效合作。
五是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文化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联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文化企业开展上市辅导培育,探索建立文化企业上市资源储备库,分类指导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与上海市场的有效对接。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文化消费的力度。鼓励第三方支付机构发挥贴近市场、支付便利的优势,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百姓消费的方式,促进上海文化消费服务体系的建立,提升上海文化消费便利水平。(来源: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