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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报驻山西记者杨渊 通讯员李海涛报道:《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进入12月以来,山西省文化厅利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主题为“依法保护、重在落实”的条例施行宣传活动。
此前,山西省文化厅就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作出安排部署:一是近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计划适当调整,使其更加符合条例要求;二是修改完善本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与评审、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认定、代表性传承人权利和义务落实等工作,切实将工作重心转移到依法保护上来;三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着力增加经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处理好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公共文化场馆开展普及活动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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