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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山西学习贯彻《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1-29 11:18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5-01-29

  1月26日,山西省文化厅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传达文化部《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培训班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贯彻措施。厅党组书记、厅长张瑞鹏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意见》和《标准》作为我国公共文化领域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对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和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出了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为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供了重要遵循,是重大改革举措,也是重大惠民工程,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道路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拓宽工作思路,结合山西省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要抓住《意见》和《标准》为公共文化建设带来的新机遇,进一步转变和强化文化行政部门职能,放眼全局工作,立足政策制定,树立现代理念,强化宗旨意识,扎扎实实推进山西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二要深入学习研究《意见》和《标准》,全面深刻地理解和把握其中蕴含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吃透丰富内涵,夯实思想基础。三要细化分解和落实到位《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参照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符合山西省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要摸清底数,面向基层,致力惠民,既要出台全面实施意见,也要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进度目标。四要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好的做法,梳理总结长治、朔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经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实施意见制定工作,健全各项政策体系。五要充分发挥文化部门的牵头协调作用。协调发挥好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确保《意见》和《标准》落地生根,形成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来源:山西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