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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着力加强文物保护利用传承
发布时间:2019-11-26 09:57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编辑:杨倩
信息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11-26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积极开拓工作思路,从责任体系、人才队伍等九个方面入手,制定推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抓好落实,着力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历史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一是有责任体系。设置科学合理的指标,推动把文物工作纳入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综合评价体系,提升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文物保护责任意识。压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要求和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文物工作格局。

  二是有人才队伍。从文物工作大局出发,结合各区实际,积极沟通协调,增强专门从事文物博物馆管理的干部队伍力量,做实做强现有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机构,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力量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积极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切实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为文物事业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有制度规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制定出台天津市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实施方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修订,开展本市文物保护工作立法调研,适时启动《天津市文物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

  四是有保护区划。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天津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修编工作,启动实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编制工作,为全市文物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和依据。

  五是有利用举措。创新文物保护利用机制,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因地制宜适度发展服务业和休闲农业。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鼓励利用天津市名人故居、洋楼资源开展招商引企和活化利用。同时按照《天津市促进旅游业发展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年)》文件精神,打造一批以文物、博物馆为载体的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鼓励天津市工业遗产企业申报工业旅游示范点,促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

  六是有展示载体。做好馆藏可移动革命文物整理工作,编制《天津市博物馆馆藏革命文物名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督促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天津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精神,多措并举推动天津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做好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改陈工作。

  七是有考古研究。充分发挥考古对于探源天津历史、挖掘文化内涵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在运河沿线以及蓟州区等地下遗存丰富的区域,组织实施一批重点考古工程项目,结合最新考古发现和研究成果,深化对天津历史文化的研究。

  八是有安全保障。探索建立文物安全约谈制度。聚焦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三大风险,坚持专项行动和常态监管相结合,不断强化文物日常检查巡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科技手段,强化对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监管。提升博物馆信息化安全监测水平,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

  九是有宣传教育。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文物工作相关培训和社会宣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充分运用天津市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