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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研究所承担着文化部课题《新疆花儿研究》,6月30日—7月5日课题组一行六人,前往青海省参加“青海花儿论坛”和“第十一届西北五省(区)花儿演唱会”,对流布于西北五省(区)的花儿演唱进行实地考察。
“花儿”作为多民族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流行于中国西部5省区的9个民族中间,地域之广,民族之多,在中外民族中极为少见。民族语言不同,宗教信仰不同,风俗习惯不同的广大群众用汉语演唱“花儿”,体现出了一种民族亲和、兼容共存的内在精神,这在新疆地区体现的尤为突出。
新疆花儿,民间俗称“山歌”、“野曲”、“少年”等,是生活在新疆各地操汉语言的各族人民,特别是回族人民喜爱的民歌,因而还有“新疆回族花儿”的称谓。新疆花儿主要流布于新疆北部的昌吉回族自治州诸县市、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以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疆东部的哈密地区;新疆南部的焉耆回族自治县及博湖县等地。2008年,新疆花儿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此次“花儿”演唱会,课题组成员重点考察了凤凰山花儿会、老爷山花儿会和互助土族自治县丹麻土族花儿会,近距离观看与采访到了由汉、藏、回、东乡、保安、裕固、撒拉等九个民族共同传唱的“花儿”, 搜集到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做好新疆花儿的研究与保护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