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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部公布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喀什地区的喀什市萨满舞、麦盖提县央塔克乡麦西热甫、莎车县维吾尔族十二木卡姆、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农民画、英吉沙县英吉沙小刀制作、疏附县吾库萨克镇维吾尔族民间乐器六个县(市)和乡镇榜上有名。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指运用民间文化资源或某一特定艺术形式,通过创新发展,成为当地广大群众喜闻乐见并广泛参与的群众文化主要活动形式和表现形式,并对当地群众文化生活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分为表演艺术、造型艺术、民间技艺、民俗活动四大类别,主要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游艺、竞技、技艺、民俗、民间文学等。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评选条件严格:一是已被省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命名的各类文化艺术之乡;二是作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专项规划、长期目标及相关政策措施;三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投入保障机制;四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组织保障机制;五是有县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六是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具有浓郁的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七是,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品牌项目,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八是拥有民间文化艺术活动的特色团队和代表人物,
据悉,“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每三年申报命名一次。已命名的“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在下一次申报时进行重新审核、命名。(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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