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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文化部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切实做好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成立了评估定级工作组,对全疆各级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进行抽验并作评估指导。自6月14日以来历时一个月,先后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19个县市文化馆进行评估,顺利完成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馆评估定级抽验第一阶段工作。(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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