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召开2014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会上,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化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尼玛次仁专门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组织纪律进行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
尼玛次仁讲话中强调:当前中央和区党委就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系列部署。自治区党委认真严格贯彻落实,态度坚定,对党员干部在反分裂反腐败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的行为,查处力度前所未有。厅系统党员干部要积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部署到中央和区党委提出的各项要求上来,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一是政治纪律方面,必须始终与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分裂斗争中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表里如一。二是执行廉政纪律方面必须严而又严,实而又实,做到不贪不腐不违规。三是工作纪律方面,要在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上实现大转变,以新标准、新方法适应当前新形势。
为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政策在全厅系统贯彻执行,确保厅系统党员干部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结合自治区文化厅系统情况再次强调和重申以下12条纪律:不准讲与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话;不准讲不利于维护稳定、民族团结的话;不准以各种形式造谣信谣或传谣;不准参与任何不利于维护稳定的活动;不准用公款吃请;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在公务活动中喝酒;不准利用上班时间闲聊,上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在用钱用人定项目方面搞个别人说了算;不准在集中采购单位办公用品中收回扣、接受吃请;不准公车私用;不准私分公款。这12条纪律是当前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是任何人不得触撞的红线、高压线,必须严格坚守,绝对无条件执行。发现有顶风违纪者,将严查严处。(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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