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贯彻〈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藏文厅发〔2014〕49号)要求,西藏林芝地区文化局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努力提升项目服务成效,认真落实“三区”人才文化工作者专项工作,加快了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了文化工作者素质,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做好“三区”人才工作人员选派和人员培养工作。在林芝地区组织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林芝地区文化局结合自治区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地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和管理项目实施工作,制定林芝地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机制和具体实施办法,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支持措施,确保了地区人员选派和人员培养工作的顺利开展。2014年,林芝地区文化局从受援的七县中分两批选派了14名乡镇文化站干部到地区文化系统进行跟班培训,通过科室培训和实践操作两种学习方式,拓宽了学员的视野,提高了学员的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与此同时,林芝地区文化局以地区支持县、县支持乡的方式,向地区7县54个乡镇选派了50名具有文化素养的文化干部到受援县及县级以下有关文化单位,通过开展文化队伍培训、文艺创作和演出,文化展览、宣传教育等形式,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使文化服务工作实现全覆盖。
二是严格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三区”人才专项资金取得实效。林芝地区文化局对自治区下拨的“三区”文化工作者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划拨至受援的县文化广电局,主要用于文化、广电、新闻、文物的业务培训、组织下乡演出活动等。为确保选派和培养经费专款专用,林芝地区文化局联合地区财政局对受援的七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跟踪问效,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严格管理,措施到位,提高“三区”人才工作的成效。林芝地区文化局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需求为导向,服务为根本、特色为关键的原则,将取得实效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受援县需求,制定具体人员选派和培养计划,做到供需一致,专业对口。同时,通过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双重管理的模式,加强对选派人员的评估考核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奖惩制度,解决在岗率不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激发选派人员深入基层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提高基层工作水平与服务成效。(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