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了2015年度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日喀则市获自治区非遗专项补助94万元。
在本次获补助的项目中,白朗斗牛节、热拉雍仲林寺苯教羌姆保护补助项目补助资金45万元,旺丹冲斯(卡垫)制造技艺开发利用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传承人项目补助资金24万元。市文化局将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强与市财政协调衔接,确保于8月20日前按规定用途足额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保护工作中,着力推动日喀则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和传承。(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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