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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第五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16-12-22 09:51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12-22

  为进一步加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按照文化厅非遗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近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启动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近年来,西藏始终将建立健全各级名录,力争形成以市县级名录为基础,以自治区级名录为骨干,以国家级名录为重点的层次结构名录体系为工作目标,严把名录项目质量关,努力将真正体现西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科学、艺术、文化、历史价值的项目纳入各级保护名录。截至目前,西藏现有县级代表性项目1153项,地(市)级代表性项目289项,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323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 

  在此次推荐申报工作中,严格审核把关关注重点热点。一是有维系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意义,但因社会生产生活方式转变或缺乏保护措施而处于濒危的非遗项目;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非遗项目;三是有助于正确理解西藏各民族、各地区生活发展变迁的非遗项目;四是自治区级代表性名录中数量较少的,如传统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等非遗项目;五是有助于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非遗项目。同时,根据此次申报名额分配情况,各地(市)将从地(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遴选不多于25项、区直单位不多于2项具有独特价值且传承脉络清晰的非遗项目推荐列入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推荐申报工作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推荐、审核、评审、公示、审批、公布等程序。西藏第五批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将于明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公布命名。(来源:西藏自治区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