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公布了44名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近期山南市文化局从上年一般性财政收入的3%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43.5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兑现2017年和2018年44名市级传承人补助,每人每年补助标准0.5万元。其中2017年22万元,2018年21.5万元。补助的落实进一步激励市级传承人的工作积极性,彰显了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切实解决传承人面临的现实困难,帮助传承人提高了传承能力。
上一篇: 2018年西藏林芝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
下一篇: 西藏日喀则市五家古籍收藏单位改善条件项目通过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