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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体育局日前联合印发《西藏自治区“迎客入藏”财政激励实施细则(试行)》等18项实施细则,旨在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全方位优化文旅营商环境、推动政策红利精准落地,着力吸引更多游客入藏、促进文旅消费。
18项实施细则涉及“迎客入藏”财政激励,“打造非遗旅游景区(点)”奖励,“打造精品旅游线路配套基础设施”补助,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非遗工坊奖励,鼓励市场主体有序发展登山、高原徒步、自驾骑行、漂流等特色旅游产品奖励,旅游强村试点竞争性评审,培育壮大文旅产业经营主体奖励,社会机构承担赛事投资主体责任举办有较大影响力体育赛事奖励,特色民俗节庆发放专项消费券和文体旅领域发放专项消费券补助,特色文创产品开发奖励,在线旅游企业打造并开设西藏文旅专题奖励等方面。
据了解,2025年8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柯佳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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