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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云南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12-06-01 10:36 来源:云南省文化厅 编辑:杨倩
信息来源:云南省文化厅 2012-06-01

  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云南省文化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按照中央“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巩固提高、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各项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宣传文化部门的周密组织下,在各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按照“转制一批、划转一批、撤销一批、保留一批”的路径进行了改革,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任务已于2012年5月30日提前圆满完成。在全省116家国有文艺院团中,除中宣部、文化部明确保留事业体制的5家院团外,其它111家院团均已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其中:转制41家,划转58家,撤销12家。

  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特点:一是领导重视,逐级落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就按期保质完成改革任务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多次作出指示和批示,并成立了“云南省加快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指导组”及工作班子。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精心计划,周密部署,制订了改革的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省委宣传部多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各州市文艺院团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省文化厅党组认识明确、组织严密,由厅党组成员率队到各地督促指导工作落实。全省各州市及时成立了由当地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改革领导(指导)小组,并通过动员会、座谈会和督查等方式,深入思想发动,凝聚改革共识,为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舆论准备。二是结合实际,稳步开展。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深入调研、科学论证云南边疆民族实际的基础上,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文化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云宣通〔2011〕67号),明确了合理安置人员、加大财政扶持等配套政策;全省多数州市结合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改革出台了优惠政策,既大力倡导院团在改革中创新发展,又为人员合理安置和院团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改革过程中,全省各改革院团的原演职员工均得到合理安置,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许多院团的演出场地、设备配给、人员培养和财政扶持等实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改革整体进展平稳有序。三是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全省各级改革院团均严格按照中宣部、文化部《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和“云宣通〔2011〕67号”文件精神和规定路径进行了改革。省加快国有文艺院团改革领导小组和省文化厅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规范改革程序,在改革方案审批与实施阶段,专门派出6个督查组,多次分赴全省16个州市检查指导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按照组织领导、制订方案、上报动态、填报信息、执行方案等几个方面对改革院团进行量化考核,重点核查各地改革路径是否合规,是否符合中宣部、文化部相关要求,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各州市年度文化工作考核范围。省文化厅改革办在日常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通过数据统计、动态通报、电话催促、实地调研、台帐查阅等方式加强检查督促,有效确保各项具体操作的规范和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地在改革过程中坚持依法办事、按章操作,依照不同改革路径分别为改革院团办理了工商注册、编办注销或变更、人员合理安置分流、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等手续。四是重点突出,真转真改。全省文化系统在改革中均严格落实了中宣部、文化部“文政法发〔2011〕22号”和“云宣通〔2011〕67号”文件精神,突出转企改制走市场这个重点,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院团转企改制,做到转制院团真转真改。按照文件规定,符合转制要求的41家院团一律进行了转企改制,做到了“可核查、不可逆”;对不具备转企条件、人员老化、设备陈旧、难以生存的12家院团予以撤销,转制和撤销院团的比例已经接近一半;部分当地市场成熟、自身条件具备的其它改革院团还积极推行企业化运作,成立了演艺企业开辟演艺市场。五是加快推进,提前完成。此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但全省各级宣传文化系统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高度协同,齐心协力加快推进。省委宣传部和省文化厅多次召开推进会、派出督查组、下发工作通知,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速度。各州市党委政府和宣传文化部门充分支持、精心组织改革,各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全力配合。多数州市在改革中密切联系相关部门,加大督导保障力度,紧紧盯住重点难点,特事特办地加快推进,从而确保了全省改革任务在5月底提前完成。

  下一步,省文化厅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深化全省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以观众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动力、以效益为目标,积极打造和培育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演艺市场,努力推进改革院团企业化、市场化运作,以文化改革发展的新成果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