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长李纪恒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快民族文化强省建设”部分内容中明确提出“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健全文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三馆一站”达标进度,推进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启动普洱茶申遗工作,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保护。扎实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加大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传承人扶持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省文化厅迅速召开厅党组会,逐项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出台一个文件。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支持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转制院团的生存发展提供人事、财政等方面的政策保障。二是开展一次调研。摸清全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后的发展现况,提出进一步深化院团改革意见建议。三是打造“一团三品”。全省各级国有文艺院团要按照“一团三品”的要求(即:每个院团都要有自己的“艺术作品”、“艺术产品”和“艺术精品”),不断创演既叫好、又叫座的文艺作品,充分调动和激发院团的创作生产活力和广大演职员的积极性。四是坚持“两个面向”。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市场,组织“中国梦·云南情,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走进农村、军营、企业、校园、社区;打造“剧院联盟”,鼓励扶持院团“走出去”创效益、扩影响。
二、“健全文博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具体举措:一是尽快构建法人治理结构模式。抓紧建立以理事会为决策和监督机构、博物馆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相对独立、彼此制衡的运行机制,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二是尽快制定法人治理规则。抓紧制定法人治理结构基本准则《云南省博物馆章程》,制定完善绩效考评与收入分配、人事等配套制度;三是创新管理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和改进单位内部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内部运行机制。
三、“加快‘三馆一站’达标进度”的具体举措:一是完成全省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二是实现全省公共电子阅览室乡镇全覆盖;三是完成省、州市级公共图书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四是完成第二届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申报工作;五是完成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试点工作和25个边境县的数字文化长廊建设任务;六是完成对各州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检查工作,提升全省“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水平。
四、“推进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举措:确保云南省博物馆新馆于2014年5月18日试运行及10月1日正式开放。
五、“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的具体举措:一是政策支持,资金扶持。把社会力量创办的文化设施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同等规模的国有文化设施的投入比例给予资金支持。根据民营博物馆、美术馆接纳社会公众的数额给予相应补贴。资助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深入农村乡镇演出。对民营中小文化机构在设施设备更新、剧节目创作、艺术人才培养以及演出场次补贴、评奖等方面予以扶持;二是鼓励国内外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由政府牵头组织,吸引国内外资金,以民间人力资源为主,建立文化发展基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三是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调动市场竞争。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按照“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原则,交给市场机构来完成。
六、“支持文艺精品创作”的具体举措:一是围绕“中国梦·云南情”,重点打造京剧《红烛魂》、滇剧《情写春秋》、花灯剧《甸甸凤尾花》等一批弘扬主旋律的戏曲剧目、歌曲、舞蹈,组织好“中国梦”文艺作品征集推荐活动;二是制定实施“云南省精品创作三年规划”;三是积极备战“全国地方戏优秀剧目展演”、“中国京剧节”等赛事;四是与国家级院团合作创演歌剧《聂耳与国歌》,并力争在首都重要剧场首演;五是推荐西盟县《狂欢佤部落》赴国家大剧院展演。
七、“启动普洱茶申遗工作”的具体举措:一是论证通过景迈山古茶林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文本和申报文本;二是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迈山古茶林保护规划立项报告、景迈大寨建筑测绘和整治方案制定立项报告、糯岗、翁基村民居修复和环境整治立项报告;三是成立云南省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领导小组;四是联合云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云南景迈山古茶林及普洱茶马古道的文物遗址、保护利用、申遗工作进行一次深度跟踪采访报道,完成现场拍摄和专题片制作并播放;五是联合清华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启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景迈山古茶林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地形测绘和资源调查工作。
八、“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举措:一是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保护体系,抓好四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试点工作;二是制定实施《云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管理办法》,指导推进迪庆、大理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以及66个省级传统文化保护区规划编制,稳步推进非遗整体性保护工作;三是成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四是利用传统节日和遗产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力度,扩大影响。
九、“扎实推进基层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一是召开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全面推广云南经验;二是举办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建设者之歌——云南省第三届农民工文化节;四是积极配合文化部开展好第十六届群星奖优秀节目在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巡演工作。
十、“加大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和文化传承人扶持力度,积极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具体举措:一是继续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全省新增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个;二是积极申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14年争取新增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三是5月前完成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年检审核工作;四是配合省文产办开展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评审认定工作,尽快打破云南省无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局面;五是进一步完善云南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机构体系;六是切实做好政府公共服务,组建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委员会;七是建设金融服务平台;八是建立投融资服务平台,为文化企业充分利用手中的无形资产进行融资创造条件;九是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十是实施重点项目带动战略;十一是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综合评价体系;十二是完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十三是加强人才建设。
扶持文化传承人方面:一是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理论研讨班;二是做好第四批省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三是做好第五批国家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工作。
十一、“加快文化走出去步伐”的具体举措:一是落实中央周边国家外交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开展“七彩云南·周边三国行”文化交流月活动;二是在墨西哥举办贯穿全年的“文化中国·魅力云南”云南文化年系列活动;三是鼓励并扶持云南省艺术精品或优秀演艺产品面向市场“走出省”驻演或巡演;四是组织实施《2014年沪滇对口文化合作项目建议备忘录》。
十二、“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具体举措: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激发市场活力。修订完善1994年6月2日颁布实施的《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二是规范管理,统一机构级别。州、市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副处级,县(市、区)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三是完善执法装备,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按照文化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基础标准》,各级政府将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装备必要的执法取证工具和执法车辆。(来源:云南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