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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与福建漳州开展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对口交流协作活动
发布时间:2014-09-11 10:15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4-09-11

  为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福建省漳州市、云南省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根据文化部、云南省文化厅关于贯彻落实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和州文体局关于《漳州市文广新局红河州文体局关于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意见》精神,822日至25日,福建省漳州市文广新局局长李华率漳州市文广新局部门领导、漳州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领导和交流结对机构负责人一行13人在红河州文体局副局长黄春、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普少雄陪同下,就两州市文化综合执法工作交流协作项目和计划安排进行研究,明确交流协作推进和经费保障等相关事宜开展对口交流活动。  

  在此次对口交流协作活动中,漳州市文广新局和红河州文体局签订了《文化综合执法工作对口交流协作协议书》,双方确定文化综合执法机构结对单位7对,其中州市级单位1对,县区级单位6对,就对口交流协议工作中领导机构建立、组织保障、培训交流形式、规范化建设、经费支持和保障、项目设置、推进实施、业务能力进行考核测验评估等方面都达成了交流协议。 

  在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和竞赛开班仪式上,州文体局局长赵向前就下一步对口交流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珍惜和利用好漳州市文广新局对口协作的难得机遇。各结对单位应主动加强与对口单位的衔接与协调,相互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确保对口协作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突出培训交流、创新协作方式。各单位要加强与漳州市对口单位的对接沟通,立足于推进执法队伍建设和提升执法业务能力,加强协作,强化培训,交流互动,扎实推进。三是创新途径、丰富协作内涵。双方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综合执法机构,要针对文化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行政审批权限的取消或下放、互联网文化的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队伍建设、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等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对策措施。(来源:云南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