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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福建省龙岩市与云南省楚雄州建立机制推进文化执法对口交流协作
发布时间:2014-10-24 11:03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4-10-24

  为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923日至26日,云南省楚雄州和福建省龙岩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龙岩市举办了2014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联合培训班及对口交流协作活动,双方共有56人参加。福建省“扫黄打非”稽查总队副总队长郭强、龙岩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金照、龙岩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邱韬、楚雄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张宇等两地领导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活动针对两地执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以实战训练为主分别开设了《新闻出版行政执法案例解析》、《网络文化执法》、《案卷互评》、现场模拟执法等课程,通过培训交流和互帮互学,两州市执法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受到了学员的一致好评。 

  在执法业务培训班结束后,两地就下一步进行深度广度交流召开了座谈会。会上,两地充分交换意见,重点围绕文化部《行动计划》和《实施意见》等精神,就两地协作交流的目标、内容、方式方法和要求,决定建立七项机制,深入推进协作交流活动:一是建立定期协作会议制度。两州市每年定期召开一次协作会议,由两州市轮流举办,总结交流协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表彰交流协作先进个人,统筹协调制订年度任务计划;二是建立执法骨干交流机制,双方互派一定数量执法人员赴对方地区驻队学习1个月,不断提高两州市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建立情报信息交流机制,建立两州执法信息交流群,通报每月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互通信息;四是建立两地执法业务异地培训长效机制,两州市定期不定期选择在对方地区举办业务培训班,双方互派师资或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立足实际,强化培训,着眼实效,长期坚持。五是建立县市结对交流机制,鼓励两地县与县之间进行交流协作,互帮互助,相互提高,互通有无。六是建立案卷交叉评查制度,每年通过对基层案件进行一次交叉评查,及时了解执法办案中的薄弱环节,并评选出十佳优秀案件,由两地分别予以表彰。七是强化后勤保障机制,做好资金保障工作,将交流协作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福建龙岩市力所能及争取给予楚雄州帮助解决部分执法装备、经费不足等困难,使楚雄州文化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经双方初步商定,两地第二次交流协作会议及联合执法培训活动将于20157月在云南楚雄举行,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来源:云南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