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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文化委组织辖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发布时间:2012-05-28 09:34 来源:北京文化热线 编辑:全悦
信息来源:北京文化热线 2012-05-28
    为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的规范管理,指导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规范经营,促进全区演出场所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党的“十八大”在京顺利召开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5月24日下午,北京东城区文化委市场科组织召开了辖区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近20余人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
  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北京市文化局编写的《北京市小型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规定汇编》,对有关章节、条文进行了讲解说明;其次,组织参加培训的演出场所负责人对学习培训内容进行了考试。同时将北京市文化局下发的演出场所管理规定印发给辖区所有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并提出了要求:一是各演出场所的法人负责人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意识、阵地意识、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维护首都文化安全,切实发挥首都文化中心的示范作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二是各演出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做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积极促进东城区演出市场的繁荣和发展。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热亲讴歌北京精神。三是立即组织场所的人员对《北京市小型营业性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管理规定汇编》内容进行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落实,进一步提高演出场所经营的法律观念,做到依法守法经营。四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严格落实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场所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