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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浙江省文化厅提出了创建全国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区的工作目标,沿着先试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改革路径,主动谋划和创新文化改革发展任务,争取在新一轮改革发展中抢占先机、走在前列。在以下几方面实现率先改革或重点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明显成效:
一、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从去年底开始启动《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目标和实施路径研究》课题研究。该课题被列为省领导重点调研课题,目前课题研究已经形成了总报告初稿,得到了文化部肯定。在研究的基础上,年内将推出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制订出台《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完善基层流动文化服务机制,文化部在浙江召开全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浙江经验。健全文化供需对接机制,整合全省各级文化系统资源,推出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菜单式”服务,1708项服务内容供基层选择,受到全省各地群众的欢迎。
二、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为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确定了浙江图书馆、温州市图书馆、湖州市图书馆、嘉兴市文化馆、嘉兴市博物馆和苍南县文化馆等6家单位作为“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试点单位。至6月底,温州市图书馆、苍南县文化馆和湖州市图书馆已成立理事会,通过理事会章程。目前,其它有试点任务的地方和单位,正在按照省里的部署,加快速度,扎实推进。通过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新成立的理事会享有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服务、大项经费开支、薪酬分配等事项的决策权,既吸纳了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促进文化事业单位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又完善了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了运行效率,有效确保公益文化目标的实现。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减少下放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清理后,“省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从109项减少至25项,精简比例达77%;行政审批事项压减至12项。为支持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将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文化市场审批事项全部下放给舟山。同时,启动了内设机构职能调整,调整厅局机关有关处室职责和处室设置,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权限,提高机关内部运行效能,主动顺应新形势新发展。
四、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指导推进已改制的文艺院团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积极开拓演出市场。上半年省属8家文艺院团完成演出场次1684场,实现票房收入2270.41万元,分别完成全年目标的84.6%和83.4%。在改革的驱动下,浙江话剧团有限公司快速发展,形成了新时期“浙话现象”,受到了话剧界的广泛关注,中国话剧艺术研究会专门召开“新时期‘浙话现象’研讨会”。指导保留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探索社会化改革和企业化管理,支持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组建“百越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改革尝试。
五、深化公益性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制定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厅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意见(试行)》,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经费保障等内部四项制度改革,逐步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在改革中,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不断推出优质公共文化产品,提高服务质量。上半年,浙江美术馆举办了“煌煌大观——敦煌艺术展”,两个半月期间观众超过35万人次,省博物馆举办了“守望千年——唐宋元书画珍品特展”,一个月展期观众超11万人次,引发了“美术馆热”、“博物馆热”,广受社会好评。
六、创新文化人才培养机制。加速浙江音乐学院筹建工作,力争打造全国一流的音乐类本科院校。深化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支持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与文艺院团开展“订单式”合作办学,发挥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的文化人才培训基地作用。如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与浙江昆剧团合作,正在培养50名“代字辈”昆剧传承人。深入实施《省属舞台艺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努力造就和推出浙江舞台艺术创作、表演领域新一代领军人物。启动了第1期全省中青年编剧扶持计划、第1期全省中青年创作人才高级研修班,持续加大对艺术人才培养力度。(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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