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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文化厅全力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行政权力,建立“权力清单”。清理后,“省级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从109项减少至25项,精简比例达77%。在简政放权过程中坚持“放管并重、放权不放责”,近日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浙江省文化厅行政许可委托监督办法》,建立“责任清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是建立取消、下放、委托审批项目的监管制度。对于取消的审批项目,采取跟踪管理的办法,加强动态监管,落实市场主体自律责任;对于下放的审批项目,着力做好衔接服务,指导下级部门进一步规范审批、优化流程、精简环节、提速增效;对于委托的项目,则通过《浙江省文化厅行政许可委托监督办法》的20条规定,明确行政许可委托监督的主要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等,推动受委托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健全相关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是完善行政审批全过程实时监督、行政问责、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建立全流程公开审批机制的基础上,做到程序标准化、过程透明化,行为可监督,结果可核查,切实保障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将省文化厅及各市、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审批服务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予以公布,进一步畅通接受社会监督渠道。从2014年起,制定实施了《行政审批回访制度》并向全省进行推广,通过征询行政相对人意见和满意度,使行政审批服务和监督更加完善。同时,积极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机制,依托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及各级监察部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的在线监控和预警纠错。
三是建立行政审批规范化检查机制。以优化服务为目标,从事中行为监督和事后检查惩处着手,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坚持将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作为检查重点,有序推进自查自纠、交叉检查、上级抽查等工作步骤,指导、督促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有效开展审批后续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近期,省文化厅将在全省组织开展行政审批规范化集中检查行动,对各地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四是进一步提高文化行政审批时效。为确保“服务前移,审批提速”,大力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推动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的标准化、一体化、信息化、便捷化和高效化,减少审批前置、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时效,在确保文化市场行政许可项目法定审批时限内完成的前提下,力争提速30%以上,进一步激发文化市场活力。
五是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坚持宽进严管,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推进中心乡镇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文化市场监管网络。着力推进文化市场“阳光执法”,做到执法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努力实现社会共同治理。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宣传、培训与指导,增强企业的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
六是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全省联网的“浙江省文化市场数字化网络监管系统”,建立文化市场信用档案,健全完善文化市场数据库,建成覆盖全省、联通全国、数据共享的一体化网络监管与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市场监管领域强化信用监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同时,总结完善“娱乐场所阳光工程”、“诚信画廊”、“星级网吧”评定等经验和做法,形成有效的机制和制度,促进诚信守法,维护市场秩序。(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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