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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业化、综合化、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中西部地区执法能力,提高队伍整体执法水平,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监管体系。浙江省文化厅根据文化部《中西部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2014-2016)行动计划》要求,承担与陕西省、广西省帮扶与合作任务,建立三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协作机制和相关扶持项目。
一、统一思想,落实精神
浙江省文化厅及时转发文化部《三年行动计划》文件,并要求全省各地文化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对口交流协作目的和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征求各市执法机构意见,参与文化执法对口交流协作,共同提高执法能力。目前,浙江省十一个设区市及义乌市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已分别与陕西省、广西省十二个市的执法机构相互结对。
二、明确任务,谋划事项
一是组织培训。三省文化厅、设区市文化执法机构每年举办综合执法业务骨干培训,邀请双方相关执法人员共同参加。二是提供师资。浙江省每年派师资和骨干参与陕、桂两省培训和帮带,培养提高业务骨干能力;三是以案施训。浙江省对口交流协作12个单位每年分别组织以现场培训、联合办案为主的实战训练,邀请陕、桂两省执法人员参与,增强办案能力;四是驻队学习和交流。三方协商组织若干批次执法人员赴各结对点驻队跟班学习、交流,参与执法办案;五是案卷评查。浙江省对口交流协作12市分别组织案卷评查或抽查,邀请结对单位参与并进行交流指导;六是信息互通。三省文化执法机构采取交换执法信息简报等方式交流工作情况。协作交流方式根据各地工作实际,可单项逐个开展,也可综合捆绑实施,灵活掌握,统筹兼顾。
三、交流协作、加强沟通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浙江省文化厅在6月中、下旬举办了两期行政处罚案卷评析培训班,三省一区共90余人参加。评析培训采取办案单位介绍、点评单位评析、参加培训人员讨论和文化部特聘师资点评答疑方式进行,两期培训班共对33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析。二是浙江省文化厅带领部分市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骨干,应邀赴广西百色参加“广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以案施训培训班”授课,以“请进来,走出去,省对省、机构对机构,一对一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广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活动。三是10月5日至7日,浙江、陕西两省召开了对口帮扶会议,进行实质性的培训、授课、交流,双方就有关对口交流项目、方法、实施意见作进一步明确,并与8个地市结成对子。陕西省文化市场行政部门和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还赴衢州市支队和金华市支队就日常执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座谈,并实地对衢州和金华的部分县(市)区的演出、娱乐、网吧等文化市场进行考察。
四、各地互动,提升能力
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与钦州执法支队开展培训交流工作,两地执法人员针对钦州当地的文化市场提出了一系列执法思路和办案技巧;钦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人员赴杭州进行对口交流学习,参与了杭州市执法机构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培训;钦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4名执法人员展开为期两周的驻场学习交流,杭州总队执法人员一边帮助钦州市支队开展执法办案,一边进行详细的讲解和交流;绍兴市支队派出精干执法力量,赴百色开展培训交流工作;百色市执法支队组织15名市、县(区)执法人员来绍兴开展为期两周的驻场学习交流,主要采取座谈交流、现场跟班执法、共同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温州市文化市场执法支队业务骨干前往南宁开展了执法业务交流暨以案施训工作;温州乐清市自10月15日开始,已经带领南宁市业务骨干检查文化市场6次,检查范围覆盖全市各个片区,还积极与南宁市业务骨干进行案件交流。
2014年,浙江省按照文化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通过一系列的对口帮扶、交流座谈、培训学习、现场办案、驻场实战,起到了以评促学、以案评学、以评促训的作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完成了阶段性的任务,相互之间架起沟通信息、交换做法和促进提高的桥梁与纽带。今后,将进一步通过系列活动,更加完善三省对口帮扶的实施方案,不断规范、不断创新,为三省对口交流协作共享成果、相互借鉴、相互促进而努力。(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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