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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浙江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代表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被文化部确定为全国试点。这是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的一大创新,各地积极探索,成效初显。以农村文化礼堂理事会负责制为代表的基层公共文化综合体法人治理制度建设,最近在浙江省台州市基层迅速推开,使得基层公共文化综合体大幅提升了服务效能,深受群众欢迎。
据了解,在选举层面,理事会负责制成员经过民主公推直选产生,整合了社会力量,使文化志愿者、乡村大使、社工及其他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到基层文化礼堂管理和运行之中,文化礼堂日常管理民主规范,群众主体性鲜明突出,标志着公民有序参与管理的制度确立。在体制层面,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下设常务副理事长一名,常务副理事长由副理事长按季轮值,按季轮值让百姓参与活动有了比较,而轮值的常务副理事长有了压力,这就让压力变为动力,使得整个文化活动处于合力推进之中。在管理层面,理事会设立乡村大使驻堂制度,理事会负责招募一名或若干名乡村大使长期驻守在文化礼堂,并在条件成熟的文化礼堂开设“乡村文化大使工作室”,发挥乡村大使作为理论政策宣讲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社会舆论引导员、乡风文明传播员和文化活动指导员作用。在制度层面,订立一套符合基层实际的管理制度,有理事会章程、理事会工作职责、理事会工作制度、理事会组织机构、乡村文化驻堂驻堂制度、理事会工作评价等。
台州市文广新局负责人介绍说,理事会负责制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带有群众文化群众办的自治性质,其优点在于最大限度地调动村里的文艺骨干、热心参与者、带头人和其他社会资源进入文化礼堂。其经费来源,主要靠自筹,省、市和地方政府的奖补等予以支持。另一类是引入社会资本办文化,黄岩区长塘村文化礼堂由安徽籍民工徐守葵出资租用长塘村原村办公室按标准建成,天台县田中央村由几位企业家出资600万元建成,嵩山后村400万元用于后续的建、管、用资金也已落实。有些企业家既出资、同时担任理事会成员,台州市现阶段正在探索、实施更加规范的理事会治理制度。
目前,台州市积极推广基层公共文化综合体法人治理制度,在路桥区、黄岩区等地文化礼堂普遍实施该制度取得成功基础上,加大指导、提升力度,主要是充分发挥群众主体和社会参与作用,使文化礼堂真正转起来、火起来,真正成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阵地。(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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