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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文化厅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文化法治建设,法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省政府2014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中,省文化厅名列省级部门第6名,被评为先进单位。
省文化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文化法治工作: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对文化厅职责进行了梳理,公布了省文化厅“权力清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从109项减少至25项,精简比例达77%,并加强对权力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以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为重点,提高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文化厅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办理,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等功能。省法制办评选的23件2014年优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卷中,文化系统案卷有3件,位列第一。三是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民主性,省文化厅制定了《浙江省文化厅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浙江省文化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操作指南》《浙江省文化厅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省级文化系统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文化阵地法制宣传、文化法规社会普法为重点,深入开展文化普法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文化法治环境。在普法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利用文化阵地和文艺演出,积极宣传“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法治浙江”等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邀请法律学者专家讲解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近期,金兴盛厅长在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下一步,省文化厅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普法宣传、执法规范、行政决策、文化立法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提高文化工作法治水平,为促进文化改革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来源:浙江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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