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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有效解决农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从2005年开始,浙江省宁波市开展“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并纳入政府实事工程,对送戏下乡采取财政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并对演出剧团和剧目实行招标。“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按照“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运作模式,到2013年底,市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近4000万元,送戏下乡12000多场次。在“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的示范带动下,下属各县(市)区“天天演”活动蓬勃开展,率先在全国实现了“一村一年一场戏”的目标。从2014年开始,宁波对“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进行转型升级,推出了“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进一步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和优质化。
一、系统化设计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实施方案》。一是明确组织领导。活动由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办,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宁波剧院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各地活动的实施主体,负责落实演出场地和安全保障工作。二是合理分配资金。全年演出资金以定额方式下达给各县(市)区,资金分配额度以当地常住人口数和公共财政收入为主要依据,与当地常住人口数成正相关关系,与公共财政收入成负相关关系。2014年和2015年分别安排资金525万元和760万元。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是厘清市和县(市)区两级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各地在组织实施好“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的同时,担负起本地“送戏下乡”的职责,按照“一村一年一场戏”的目标,因地制宜设计载体,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强化服务,有效解决基层特别是农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并纳入全市文化工作目标考核。
二、规范化管理实施。一是剧目采购。演出剧团及其演出剧目通过政府采购确认,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资格认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面向全国各地国有剧团和优秀民营剧团。2014年中标剧团54个,2015年中标剧团66个。这些剧团中既有中央歌剧院这样的国家级院团,也有上海越剧院、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广东省演出有限公司青岛京剧院、上海演出家艺术团等省级院团,还有省内外的民营剧团。二是点单确认。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按照所分配的资金额度自主选择演出剧团及剧目,制订年度演出计划,合理安排剧目和场次,并分解至各乡镇(街道)。计划安排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通过后实施。在点单的过程中,要求演出剧团以国有剧团为主,民营剧团为辅,民营剧团演出金额不超过30%,演出剧目兼顾不同观众群体,除传统戏曲外,适当安排儿童剧、话剧、综艺等剧目,同时安排一定场次进校园、企业和工地。三是演出实施。演出活动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宁波剧院具体实施。宁波剧院根据各地汇总情况对演出剧团、日期、档期进行统筹安排,分别与剧团和演出场所签订合同,组织演出的配送和实施。2014年,“天然舞台”共演出630场次,其中国有剧团演出125场次,遍及全市209个演出场所(点)。
三、市场化推进运作。一是委托运作。“天然舞台”由宁波剧院负责具体运作,在演出组织实施上,宁波剧院充分利用人才、资源优势和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基层提供点单咨询、场馆建设、配送操作等服务,缓解基层人手紧、力量弱、不专业等矛盾,提高演出活动组织的专业化程度和组织效率。同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也可以从具体事务中脱身,变“运动员”为裁判员。二是低票价运作。为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改变“千场戏剧进农村”活动免费看戏的现象,采用低票价制度,除特殊群体和进校园、企业、工地以外,一律按照票价销售,票价不得超过50元,票务销售所得用于场租补贴、运营补贴以及票本制作、演出宣传等。
“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享受”的总体思路,政府不包办,机构不垄断,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管理等市场化手段,提高了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率,形成了政府与市场联动推进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改变了过去民营越剧团低端演出一统天下的格局,缩小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公共文化服务差距,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更大的效益,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同时,“天然舞台”文化惠民活动的开展,为乡镇剧院注入了活力,充实了活动内容,使剧院“转”起来、“活”起来,真正成为老百姓享受文化的场所,由此还催生了“城乡演出院线”,以宁波剧院为龙头,乡镇剧院加盟,统一管理剧院、统一安排剧目、统一票务运作的模式,盘活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来源:浙江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