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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一时间贯彻传达中办国办《意见》
发布时间:2016-04-07 06:53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04-07

  46日,浙江省召集全省文广新局分管负责人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召开了浙江省文化执法系统贯彻中办国办《意见》工作部署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一是深刻领会《意见》出台重要意义。认为《意见》必将成为今后一段时间文化执法工作的最重要指导精神,为全省进一步深化文化执法改革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二是正确理解《意见》内涵要义。强调工作体系的完善是本轮改革的重中之重,机构设置的调整是本轮改革的最大变化,队伍建设的加强是本轮改革的必由之路。三是巩固执法改革先行先试成果。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已将文化执法体制改革列入省2016年深化改革重点项目,先期开展了各项改革探索工作,要继续坚持深化。四是立即启动《意见》实施相关工作。要求尽快将《意见》精神学习传达到全省各地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及文化执法系统全体同志,并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建设性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情况拟定全省贯彻落实具体工作方案,切实理顺工作机制,确保浙江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深化改革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来源:浙江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