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化产业正在逐步成为经济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我们的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也进入了产业化的进程。同时,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应该是建设先进音乐文化的主力军,还担负着普及音乐、通过音乐艺术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任务,这是源自历史的使命——也就是过去常说的“文化事业”,这一使命在文化产业大潮中并没有发生位移。我国的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当前无疑担负着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双重任务。目前在北京,每年各种文艺演出达1万多场次,经营额约15亿至20亿元,在京的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面对着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在这种局势中,如何保持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在民族文化表达中的主导性和话语权,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市场需要高端的音乐艺术产品
2004年以来,有多个来自音乐艺术发达国家的不同审美层面的重量级音乐产品蜂拥而来,造成了媒体效应,引起观众的关注,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演艺市场的消费。同时也表明,当前的演出市场尚缺乏多层次的发展,是在不成熟的特定时期中的现象。当前,我们对国外的音乐界资讯严重不足,对国外音乐的发展状况的研究、翻译、介绍工作较为薄弱,对国外演艺界的介绍缺乏多层次多角度的介绍,因此,造成只有“巨星”有市场的局面。
然而,这又说明市场需要高端的音乐艺术产品,这是我们的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在一个相对较长的时期内需要应对的挑战。从另一个角度看,当前国内音乐受众消费标准在提升,这是近年来我国演出经纪界进入文化产业进程后整体水平提高的结果。如今有许多通过商业运作成功举办音乐会的例子,如2001年世界著名三大男高音帕瓦罗蒂、多明戈和卡雷拉斯,在北京紫禁城午门的演唱会成为这类演出的经典运作。票房的成功标志着高端产品受众的需求在上升。
但是这种欣赏时尚,这种规格的演出,也挤压了国内本土的音乐操作者的演出空间,令其处境窘迫。这样的受众欣赏倾向和求高求精的“亢奋”状态将在一段历史时期内存在,只有当受众的欣赏倾向进入了理性期,才能使演出市场真正地成熟起来,各个层次的音乐产品才能在演出市场求得平衡。为应对当前时期的市场局面,在北京的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应该是高端音乐艺术产品的开发者和推广者。只有拥有了高端音乐表演艺术产品,才有市场的主导性和艺术表达的话语权。
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的主导作用
其实,许多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当年就是以高端艺术产品树立起了极高威望的。例如中国交响乐团的前身中央乐团在1959年推出了贝多芬第九交响曲、上世纪70年代初推出了钢琴协奏曲《黄河》,中央实验歌剧舞剧院(中央歌剧院的前身)1956年推出了意大利歌剧《茶花女》,中央芭蕾舞团1958年推出了俄罗斯经典芭蕾舞剧《天鹅湖》、1965年推出了民族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等等;而以中直艺术院团和部队文艺团体为主力联合制作的、于1964年推出的“大型革命音乐舞蹈史诗《东方红》”,则是较为通俗的舞台艺术精品,但无论是思想性还是艺术性都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在人民大众中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从历史看今天,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就其功能讲,对社会的音乐生活不仅有服务功能,更应该具有引导和促进的功能。因此在今天文化产业大潮中,占领高端音乐产品市场是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的职责。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还应成为高端音乐艺术产品和产品创作者的“实验室”和“孵化器”,承担起推广高端实验成果,使成果投入应用和进入市场的任务。代表现当代最先进艺术理念和创作理念的作品应由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承担制作和演出,并且对制作和演出都应有到位的投入,对创作者的创作意图有最大限度的再现。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推出的音乐产品,要有像《梁祝》、《黄河》这样的“华人经典”,使我们的“中国交响乐学派”和“中国歌剧学派”进入文化产业市场。这种“民族乐派”不仅应存在于创作方面,同样也存在于演奏演唱方面。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应以此作为赢得观众和市场的优势。
无论是文化产业的还是文化事业的,无论是提高的还是普及的,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都应该占领高端的阵地。高端艺术产品不仅要有外来的,还应有走出去的。民族音乐领域进入文化产业,并成功地进入国际商演市场的是民营演出经纪机构“星碟”推出的“女子十二乐坊”。这一音乐组合继2003年在日本成功地进行了商演,2004年8月至9月间又成功地进入了美国的演出市场,其DVD专辑《东方动力》在美国销售第一周就多达30万张,夺得美国产品工业协会国际类销售排行榜冠军。这样的业绩对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来说,是一个启发。
由文化部组织的“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是提升我国舞台艺术和表演艺术的重大举措。这些精品节目属于高端艺术产品。但是在2004年,进入第二轮评选入围的30台节目中,国家级院团中只有中央芭蕾舞团的芭蕾舞剧《大红灯笼高高挂》(如果将芭蕾舞也列入音乐类的话),纯音乐类作品没有,所占比例不高。因此,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应加大投入,生产更多更好的音乐精品。只有占领了高端音乐艺术产品市场,才能带动整个音乐演出市场的发展。
将原生形态民族音乐遗产“提纯复壮”
为建立“民族乐派”,就要在创作中体现出我们民族的艺术思维模式、情感表达方式和文化积淀。这样的作品才有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而原生态音乐正是我们创作和演出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民族艺术源泉。
对于原生形态的民族音乐遗产的开发利用,是文化产业进入健康良性发展的一条宽广道路。但是当前,对于真正意义上的本土传统音乐文化的产品生产,还有巨大的开发空间。我们的民族音乐表演团体带到维也纳金色大厅等国际重要音乐厅中演出的节目,在这方面显得较为薄弱。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对原生形态传统音乐的“提纯复壮”有巨大的技术优势,并已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这里目前保存有近7000小时的录音资料,被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注册为首批“世界的记忆”项目,列入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批代表作品之一,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就是中国各民族原生态的音乐资料,例如维吾尔族的“十二木卡姆”、侗族的“大歌”,藏族的“囊马”、西安的“鼓乐”、苏南的“十番”、山西的“八大套”等。这是一笔极为丰富的待开采的音乐艺术宝藏。如若与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挂钩,联手开发,便可以产生出传统音乐文化的精品。
在新音乐产品的开发中,先进的现代音乐技法与原生形态的民族音乐素材相结合,将是新音乐的良好实践出路。地方的和个人的表演艺术团体和工作室已进行了对原生音乐形态的探索和开发,而国家级的音乐表演艺术团体还没有展开这方面的项目研发。
在历史上,《诗经》和《汉代乐府》就是由当时的宫廷乐师将采集到的民间音乐素材加工提炼而成的,在其后的朝代里,专业的音乐从业者都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优良传统。在今天,将原生形态初级音乐产品“提纯复壮”,转化为高端形态音乐艺术产品,进而推广使用,我们国家级音乐表演团体在这项工作中应该是主力军,这也是国家级音乐表演艺术团体的历史使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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