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张淼淼)近日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工程”,31日被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叫停。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31日表示,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属于擅自开工建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应停止建设,在充分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立即依法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据这位负责人说,圆明园湖底防渗项目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建设,环境敏感程度高,环境影响特殊,并且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批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之前,应由环保总局组织听证会,征询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对于国家一级文物保护单位圆明园在湖底铺设防渗膜的问题,北京市环保局有关人士表示,该项目并没有向北京市环保局和海淀区环保局申请环评,在程序上不合法。国家环保总局接管此事后,北京市环保局将会继续对此事进行辅助调查。
据了解,在此前有关专家认为,在湖底铺膜防渗,将会隔断水的自然循环,使本来就不流动的湖水彻底变成死水,降低了水的自净能力,这样不仅会破坏圆明园的整体生态系统,破坏湖中的生物多样性,也会危及岸上的植被,从而危及整个圆明园的生态系统。对于专家的质疑,圆明园管理处解释说,做防渗是为了保证圆明园长年有水。其负责人表示,圆明园2000多亩水面每年需要注3次水,铺防渗膜后,每年只需注1次水。资料显示,近年来,圆明园湖面干枯时间每年长达7个月,导致大量水生物和草木死亡。
据悉,圆明园湖底清淤、防渗工程的建设单位为圆明园管理处,工程内容为圆明园环境综合整治,包括遗址保护、整修驳岸、整理山形、清理湖淤、湖底防渗等工程。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湖底防渗自2004年9月开工,计划于2005年4月中旬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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