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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保护特色文物 甘肃省文保条例“利剑出鞘”
发布时间:2005-12-02 10:34 来源: 编辑:kuaner
信息来源: 2005-12-02

    人民日报(记者 曾华锋):12月1日,《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全面施行,大批石窟寺、古墓葬将得到重点保护,大量因自然原因发现的地下文物有了处理办法,一些有灭失危险的文物将得到各级政府的抢救。

    甘肃现存各类石窟寺337座,史前文化遗址多达7000多处。新施行的条例规定,对长城、石窟寺、大型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古建筑等具有甘肃特色的文物将实行重点保护。一些因自然原因发现的地下文物,面临被盗窃或者损坏的局面。条例规定,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在接到发现人报告后应当立即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由省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考古发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