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16-05-12 08:41 来源:报送系统 编辑:李庆禹
信息来源:报送系统 2016-05-12

  5月9日下午,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采用通读与讲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体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党费收缴清查,介绍了关于党员党费交纳、使用与管理应知事项,推动管理中心党员强化组织意识、党员意识,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韩子勇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参加。

    韩子勇结合管理中心工作实际,逐章讲解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熟知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并贯彻执行到自身工作中。他强调,管理中心要始终与党中央、部党组合拍同调,在审核、评审项目时要守牢底线,决不允许有歪曲党史、丑化国家形象等题材的项目通过,要把好涉及宗教问题项目的传播导向。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身份,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评审期间,要处理好人情往来,不为人情所累;要把《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党支部纪检委员、副主任秦文原文通读了《廉洁自律准则》,进一步加深了党员干部对“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的认识和理解。

    宣传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周瑞结合管理中心党费收缴清查工作,讲述了党员关于党费交纳、使用与管理的应知事项,详细介绍了党费相关规定文件、党费交纳标准、文化部关于交纳党费的相关要求及党费使用范围等,促进了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正确认识,提高了党员交纳党费的积极性。最后,韩子勇特别强调,管理中心每位党员同志要深刻认识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应尽的义务,是对党员党性的检验,要按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同时,管理中心党支部要统筹安排好党费的使用与管理,特别要考虑把党费用在党员培训、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方面。(来源: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