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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2021年度第二批结项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21-08-17 07:04 来源: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1-08-17

  2021年3月31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组织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未结项项目主体负责人,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了资助项目实施督导会议。

  经专家结项验收,有111个项目通过结项验收,18个项目未通过结项验收,并有2个申请终止实施的项目获得专家批准,结项验收通过率为86.3%。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项目通过结项31项,未通过3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项目17项全部通过结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通过结项51项,未通过14项;“艺术人才培养”项目3项全部通过结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通过结项11项,未通过1项。

  此次结项验收工作体现了一年多来,在常规申报评审业务停滞的情况下,管理中心定制度、抓督导,不松懈、不放弃,取得的良好成效。一是尊重艺术规律,结合项目实际,总结经验,让制度走在前面,确保项目按期完成,避免久拖不决。二是坚决贯彻执行艺术基金理事会领导的指示批示,抓好延期项目督办工作,让项目实施督导工作见真章、看实效。三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在管理中心的整体工作中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把学习的精神从“纸面”落到“实处”。结项验收工作是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工作流程的重要一环,申报评审的方案有没有执行,成果运用的基础充不充分,都离不开实施监督工作。管理中心把党史学习教育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敢于把担子挑起来,勇于把责任扛下来,不推诿、不扯皮,协调做好结项验收工作与2020年度立项签约和2022年度申报评审工作相衔接。

  结项验收工作结束后,管理中心将对项目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编码、资料汇总、集中整理、档案归档,以便开展后续工作。同时,将继续按照资助项目实施督导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跟踪落实剩余延期项目,并开展清理工作。